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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成充电桩加速西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自由"
发布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12-21   |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   阅读次数:1477

据报道称:今年下半年新能源电动汽车销量下滑的最主要原因是补贴退坡,但百成小编想说的是,其实对那些真心对新能源电动汽车感兴趣、并且对价格也不敏感的用户来说,无法实现“充电桩自由”才是影响其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最大障碍。

众所周知物业公司都不支持业主自行安装汽车充电桩,其理由很简单:1、小区内的电容量负荷能力有些,而电动汽车的充电器属于“高功率电器”,如果有几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则居民的其他用电会受到正常影响。而要向电力局申请扩容的话,需要增加费用,钱谁出呢?2、物业对电动汽车的安全性有疑虑。在今年,多家知名公司的电动汽车被曝出自燃、爆炸等事故后,物业在这方面的顾虑就更多了,毕竟一旦出事烂摊子都得物业来负责收拾,但这只会增加物业的负担,却让他们捞不到什么好处,物业当然不干了。

百成充电桩

其实早在2014年西安市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国家有关规定及《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2014—2015年)》制定的方案中提出:1、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初期,按照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为主导的能源供给模式,政府主导建设布局合理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引导建设规范有序的自用充电设施。2、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城市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现有加油(气)站,可改建、加装充电设施。3、单位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组织管理”,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充电桩报批程序如下

(一)项目备案管理。

充电设施建设实行属地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居民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可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现有停车场(站)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的,不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各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充电设施项目备案数据上报市发改委。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在承诺办理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

(二)用电报装。

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非居民充电设施用电,由产权单位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

供电部门给予电网接入支持,设置专用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扩容等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利用公司营业窗口和供电服务热线等途径,做好服务、宣传工作。

西安百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西安市本地一家专业致力于智能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我们本着“品质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免费为用户解答汽车充电桩的相关问题,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性价比高、服务完善的产品,咨询电话:029-88224879、13359186680。百成充电桩加速西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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